中秋将至 回家看看
时间:2013-09-18
来源:互联网

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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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今年7月1日起,新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修改后正式施行,“常回家看看”被写入法律条文。眼下临近传统节日——中秋节,在新规制定后的第一个“重量级”节日,这个被老人看成的团圆节,会不会因为法律的出台,使原本或许冷清的家庭氛围有些改观?

记者近日进行一番调查发现,条件不允许的市民,并没因法规的出台而考虑增加回家次数;而对老人来说,也没有因此对子女回家次数进行严苛的规定。相关专家则淡然表示,“常回家看看”入法容易,但“孝顺”这种传统美德,说到底还得靠自觉。
孤独、寂寞价值感缺失
老年人“期待过节”
“平时就两个老人在家,和他们基本说不上什么话。”说这话的李师傅来自安徽芜湖农村,现在是一位住家全职保姆,照顾行动不便的郑爷爷。
郑爷爷工作时是某学校主任会计,一下从繁忙的岗位上退下来,感觉不再被需要了,找不到自身价值,在家郁闷了好一阵。为打发时间,郑爷爷会和院子里的邻居溜达聊天,有时还跟老伴爬山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老邻居多数都出不去了,今年老伴也因脑中风卧病在床。郑爷爷在照顾老伴时不慎摔伤,造成肩膀脱臼。
“当时我在医院做护工,认识了郑爷爷。他人很和善,就是聊天时觉得他太孤独了。”李师傅说,老人有四个孩子,住院时就隔三岔五来看看老人,都要上班,我们也理解。考虑出院后照顾老人的问题,四个儿女商量后,决定请李师傅回家当住家保姆。
就这样,李师傅和郑爷爷一家处出了感情。平时两个老人在家,李师傅就搀扶老人上下楼出去走动走动。“老人身体虽不行了,但脑经清楚得很,快要过节了,都在张罗着打电话给儿女回来团圆。”
 
 
 
“像这种案例在我照顾的老人中不在少数。”李师傅表示,无论身体好不好的老人,都会惦记着大小节日,由于现在子女大都不和老人居住,老人期盼过节的心情格外强烈。
夹在现实、法律之间
“中间层”想回家有心无力
“谁不想回家看父母,可工作压力大又没探亲假,有苦说不出啊。”面对中秋小长假,南京市民韩涵吐槽。韩涵说,单位一直没有探亲假一说,只有过年时才有长假。“这次中秋、国庆假期间没隔几天,原本我打算和领导请假连休,但看到很多同事都在忙忙碌碌,连老板都没休息,我也就心甘情愿放弃了这个想法。”韩涵无奈地表示。
“我老家在辽宁,回去一趟光路上就要一天时间,平时短假期回去都不现实,而且双休时还有加班的可能。”市民王小姐告诉记者,自己供职于媒体,平时工作繁忙不说,一般每个节假日几乎少有能休够假期的。“单位不放假,法律又规定必须回家看父母,真是让人不知所措。”
其实,并非身在异地的儿女没有能力实现“常回家看看”,很多同在一个城市的儿女与父母,也做不到“常常见面”。市民吴女士和丈夫是双职工,“上班的时间给单位,下班的时间给孩子。”双方对老人都疏于照顾。吴女士说,虽然生活在一个城市,她曾经也有一个多月没回家探望父母的经历。“这个月都下旬了,我还没回去看过父母,中秋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老人。”吴女士说来很惭愧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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